在违约损失赔偿纠纷中,“损失如何认定”是一个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突出问题,也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法律适用难题。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是违约损害赔偿的基础性规范,但只搭建了骨架,仍缺少血肉。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围绕该问题,一方面总结审判实务经验,吸收理论研究成果,比较借鉴域外先进经验,在遵循公平原则、符合意思自治、鼓励交易等基本原则和价值导向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制定了很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则。另一方面也考虑到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既做了有益探索又要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为审判实践和下一步继续细化相关规则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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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的认定
2
可得利益的计算
3
对损失完全赔偿的限制
总结以上,违约损失赔偿的计算公式可以进一步扩充为:违约赔偿额=可得利益+其他实际损失-违约方不可预见的损失-守约方扩大的损失-守约方自身过错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或减少的必要支出。
转自山东高法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