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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的联系与区别你都了解吗?

1970-01-01

山东鲁有律师事务所王志忠、李佳欣(1325616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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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由此可知,是否可以为工伤关键看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如负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而在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是由于个人主要责任,不是他人责任导致你受伤的,所以不符合条件认定为工伤,也无法向任何人追究责任。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工伤的认定由劳动部门负责。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者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听取事故,并结合有关证据制作“工伤证明”。


劳动主管部门发布的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行为,用人单位或者受损害人不同意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只是决定受伤者是否属于工伤,可以适用工伤保险规定进行处理,但不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要确定具体的薪酬标准,需要进行劳动能力评价。但是工伤是公认的主导程序,每个人都应该优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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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评价是指通过评价一个人从事体力劳动的能力来确定其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认证机构通常是由劳动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申请认证时,必须提交工伤认定书作为凭证。


劳动能力评价结果分为10个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不同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但是,所得结果只能用于工伤处理的计算和确定,不能用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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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一般是指确定受伤者的残疾等级,类似于以往的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十个等级,但鉴定标准与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不同。



一般是由司法机关登记鉴定机关进行鉴定,需要收取相应的鉴定费。


评估的最终结果是计算和确定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金额。常见于交通事故纠纷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纠纷。





温馨提示



要记住,工伤赔偿需要确认工伤和评估劳动能力;对人身伤害的赔偿需要确认残疾。但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人身伤害赔偿和工伤赔偿都是双重赔偿,有时双方都需要处理鉴定问题。


由于劳动能力评估和残疾评估都需要在正确的时间进行,如果错过了时间,就有可能造成无法识别的情况。



转自广西疾控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