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有律师事务所王志忠、李佳欣(13256163520)
问:如何区分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和劳务合同纠纷?
答: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作业承包人并与其签订的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劳务提供人向接受人提供劳务活动,接受人向提供人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
办案中区分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和劳务合同纠纷,应当根据当事人之间诉争的法律关系,从当事人之间有无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工作场所、时间是否限定,以及工作内容侧重劳务提供还是工作成果交付等因素进行判断。如果当事人之间相对独立,不存在劳务关系中的工资支付、教育监督等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则本案属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反之属于劳务合同纠纷。
问: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和劳务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权?
答:劳务分包合同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但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起来看小案例
问:北京某地产公司将唐山某建筑装修工程分包给天津某装饰公司,天津某装饰公司将外墙装饰劳务作业分包给居住在邢台市的程某,程某将刷墙作业交由李某完成,李某居住地在邯郸市,如果程某拖欠李某劳务报酬,李某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此案为劳务合同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邢台市、合同履行地唐山市起诉,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也可以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即邯郸法院起诉。
问:如果程某向天津某装饰公司索要工程款,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天津某装饰公司与程某相对独立,不存在控制和支配,不属于劳务关系中的工资支付、教育监督等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因此,案涉基础法律关系应为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应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即唐山市人民法院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