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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去哪家法院起诉?——建设工程中的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合同纠纷

1970-01-01

山东鲁有律师事务所王志忠、李佳欣(13256163520)


问:如何区分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和劳务合同纠纷?


答: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作业承包人并与其签订的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劳务提供人向接受人提供劳务活动,接受人向提供人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

     办案中区分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和劳务合同纠纷,应当根据当事人之间诉争的法律关系,从当事人之间有无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工作场所、时间是否限定,以及工作内容侧重劳务提供还是工作成果交付等因素进行判断。如果当事人之间相对独立,不存在劳务关系中的工资支付、教育监督等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则本案属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反之属于劳务合同纠纷。

问: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和劳务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权?


答:劳务分包合同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但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

劳务合同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起来看小案例

问:北京某地产公司将唐山某建筑装修工程分包给天津某装饰公司,天津某装饰公司将外墙装饰劳务作业分包给居住在邢台市的程某,程某将刷墙作业交由李某完成,李某居住地在邯郸市,如果程某拖欠李某劳务报酬,李某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此案为劳务合同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邢台市、合同履行地唐山市起诉,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也可以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即邯郸法院起诉。

问:如果程某向天津某装饰公司索要工程款,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天津某装饰公司与程某相对独立,不存在控制和支配,不属于劳务关系中的工资支付、教育监督等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因此,案涉基础法律关系应为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应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即唐山市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转自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