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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债而在债务人家吃、住是否构成犯罪?

1970-01-01

为讨债而在债务人家吃、住是否构成犯罪?

(王志忠律师:15954113266)


这种要债方式在农村确实存在的,因为在欠债人家里吃住可以给其增加生活压力,从而尽快想办法还款。

有的要债人认为,你想当老赖耍赖皮,我也放下脸面赖在你家,想着以赖治赖,其实有时候还能取得效果,但这种方法是有可能涉嫌犯罪的。

01

如果欠款人已经要求离开而不离开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住宅安全均受到法律的保护,人身和住宅是公民个人的私有领地和私人空间,是自己安全感的来源和依靠。

如果有其他人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侵犯,势必会给他带来不安全,不舒服,不完整的感觉,所以法律是保护私有财产和私有权利不受侵犯的。

虽然,出借人的债权也要受到保护,但是不能为了实现一种权利,而故意去侵犯另一种权利,这样法律不允许还会追究责任。

假如,出借人被要求离开而拒不离开,经报警处理仍然不离开,给欠款人造成严重生活影响和持续性伤害的,是有可能被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量刑的。

02

如果出借人不是住在欠款人家里,而在家附近,不断的骚扰欠款人,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没有进入住宅,而在欠款人家的外面,通过各种手段来影响和扰乱欠款人的生活,以此给其增加压力,希望能及时要回欠款,从出借人的角度来说是主张自己权利的方式。

但是这种方式,如果严重的影响了欠款人的正常生活状态和生活秩序,经报警不听招呼的,有可能被以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处理的。

所以不管通过什么方式去施加压力讨债,但都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和合理的方式,不然会给自己引起麻烦。

结语

虽然自己的钱要去要的权利,但是不能采取过激的方式和方法,如果用一种权利去伤害另一种权利,那么必然造成权利的连环受损害,大家的权利最终都得不到保障,法律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所以,用合法的方式,用正当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才是真正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