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与代理经销有何区别
(王志忠律师:15954113266)
核心内容:商业特许经营与代理经销有何区别?前者以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使用,后者以产品或者服务作为核心。前者从事商业行为,后者可以随意设立于变化。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的关系是什么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什么是特许经营权?
是指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权利。在特许经营权中,品牌和技术是核心,品牌一般表现为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企业标志等;技术包括特许人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的专有技术、管理技术等。
商业特许经营与代理经销的区别?
第一,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使用作为特许人的经营核心,而代理经销则是以产品或者服务作为核心;
第二,特许经营行为是在统一与成熟的模式下从事商业行为,而代理经销的经营形式可以随意设立与变化;
第三,特许人需要对被特许人提供持续的指导与支持,而代理经销行为靠自身的渠道占领市场。
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的关系是什么?
连锁经营是总部通过对下属门店(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销售、统一管理、规范化经营,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一种现代流通方式。连锁经营一般包括三种形式: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形式之一。
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区别是什么?
(一)产权关系不同。特许经营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而直营连锁各店铺都属于同一资本所有,各个店铺由总部所有并直接运营、集中管理。
(二)法律关系不同。特许经营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三)管理模式不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而在直营连锁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负责人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