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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玛莎拉蒂却不还钱 法院强制腾房护民生

1970-01-01

开着玛莎拉蒂却不还钱 法院强制腾房护民生

(王志忠律师:15954113266)

面对法院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杨某(女)往沙发上一坐,指着书架上陈列着的民法、刑法、宪法等十几本法律类书籍,冲着执行干警嚷道:“你们懂不懂法?”

6月30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名下一套位于昆明市白云路某小区的住宅进行强制腾空。执行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

前夫欠下巨额债务 女子认为与自己无关

“他(杨某的前夫)借的钱,凭什么我要给他还?”被执行人杨某说。

2013年初,杨某前夫段某以做翡翠生意为由,向徐某借款本金300多万元,但迟迟未还,徐某遂诉至法院。经盘龙法院一审、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均认定此案债务是段某与杨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段某个人名义所负,应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判决生效后,杨某申请再审,后被依法驳回。

近日,检察机关因杨某所提申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了不予提起检察监督的决定。此后,经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析理,被执行人杨某书面承诺十五天内腾房,但在承诺的期限内杨某却怂恿案外人李某以承租人的名义提出执行异议。

该执行异议请求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法院驳回后,杨某仍拒绝腾房。直到执行当日,杨某始终没有将房屋腾空。

拿着高薪,开着跑车,拒不腾房还报警

“请配合我们腾空房屋,收好你的私人物品。”面对执行干警的劝说,杨某端坐在沙发上纹丝不动,还指着法律书籍问执行干警:“你们懂不懂法?”

“按照新的法律规定,我前夫所欠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我也不该承担责任。你们到底懂不懂法?”杨某一直在旁边说着。

经查,杨某名下有玛莎拉蒂跑车一台及车位一个,且工资收入不低。

在法院依法强制腾房的过程中,杨某多次打电话“求助”,甚至还报了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真实情况后,告知杨某这是法院的正常执法活动,希望她配合法院完成执行工作。

眼见这些“招数”都不好使,杨某逐渐冷静了下来。面对执行干警释明法律法规,杨某最终同意配合执行。

随后,执行干警对屋内家具及物品进行一一清点、拍照、登记造册。执行顺利进行。

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绝不是当事人某方可以主观决定的,而是由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判决或裁定的,其中的相关法定责任,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执行是司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环节,能切实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是一种失信行为,更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应当予以纠正。

在此,劝告被执行人:请主动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更无你想钻的“空子”!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