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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了,官司能打赢吗?

1970-01-01

民间借贷,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了,官司能打赢吗?

(王志忠律师:15954113266)


根据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时,应当提供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就是债权凭证中的一种。民间借贷,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对方可能以“没有实际得到借款”为由进行反驳。借条只能说明出借人与借款人达成了借款合同,而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以“交付”为要件。

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

民间借贷合同订立之后,并不会自然地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以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款人要实际得到借款时,民间借贷合同才生效。

【借款的实际交付】借款的交付方式有很多种,不建议以现金的方式进行交付,因为现金交付不便于留存证据,出借人要证明自己已经实际履行借贷合同并提供借款会比较困难。除了现金交付以外,出借人还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支付方式支出借款等。银行转账和网上电子交付是很容易查到转账记录的,转账记录可以用于佐证借贷关系确实已经存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中明确列举了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出借人手中目前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那么出借人需要拿出其他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向借款人交付借款。实在找不到明确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借款合同交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尽量保存借款人与自己的聊天记录,如果聊天记录中明确提到了借款事宜,也可以视为借款人对借款的承认,出借人可以将聊天记录提取出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与借条一起提交给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打官司时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出借人为了能够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即胜诉,应当尽可能多地向人民法院提供其他证据用于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出借人需要向人民法院陈述自己是以何种方式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若对方提出反驳,出借人应当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确已按照借款合同之约定支付借款。其实,在民间借款中,有时候交付凭证比借条等债权凭证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