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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所作附条件放弃继承的表示,其法律效力如何?

1970-01-01

继承人所作附条件放弃继承的表示,其法律效力如何?

(王志忠律师:15954113266)

顾某某系被继承人沈培方之母。金某某与沈培方系夫妻关系,沈某某系二人之女。沈培方于2017年9月去世,生前未立遗嘱,留有上海房产一套、保险箱一只、银行存单一张、银行账户存款。2018年1月9日,在居委会工作人员见证下顾某某出具证明书:自愿放弃沈培方所有遗产的继承权利。2018年1月22日,顾某某向一审法院表示证明书是其真实意愿,希望金某某、沈某某在清明节前为沈培方购买墓穴并择期下葬。后顾某某以金某某、沈某某未给被继承人购买墓地为由对放弃继承权表示反悔。本案中,顾某某的希望是否为其放弃继承权的先决条件?

裁判要旨

一般认为,继承的放弃必须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能以不履行法定义务作为放弃继承的条件。但对那些不涉及法定权利义务的事项,法院往往会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意思表示解释予以处理。有当事人在作放弃继承的表示中,要求其他继承人为被继承人购买墓地,法院认为购买墓地不属于放弃继承权的先决条件,故不影响继承的放弃。

案号

一审: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8)沪0106民初12390号二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沪02民终9931号

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顾某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金某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沈某某 沈关龙(1999年3月16日报死亡)与顾某某系夫妻关系,被继承人沈培方系二人之子。金某某与被继承人沈培方系夫妻关系,沈某某系二人之女,双方无收养其他子女。沈培方于2017年9月22日去世,生前未立遗嘱。根据金某某、沈某某、顾某某提供的证据,目前查明沈培方过世后遗留的遗产有:上海市新闸路房屋一套(已另案处理)、工商银行南京西路支行保险箱一只(保险箱号:7334)、沈培方名下上海农商银行杨园支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X)存单一张,金额人民币(以下币种除注明外均为人民币)8,623元;中信银行上海静安支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账户序号000001,余额96.78元、账户序号000002,余额11,382.75美元。另查明,2018年1月9日顾某某在居委会两名工作人员见证下出具证明书:自愿放弃沈培方的房产、保险箱、银行存款等全部遗产的继承权利。顾某某在落款处签名、捺印;2018年1月22日,顾某某向一审法院表示:该份证明书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愿;沈培方遗下的保险箱内物品其不要求继承,要求法庭审理时告知保险箱内物品明细;希望金某某、沈某某在2018年清明节前为沈培方购买墓穴并择期下葬。2018年1月23日庭审时,顾某某通过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放弃被继承人沈培方所有遗产的继承权,包含保险箱里面的字画。经(2018)沪0106民初4085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上海市新闸路房屋中属于被继承人沈培方的遗产份额由金某某、沈某某继承,调解书已生效。另,2018年7月25日,一审法院与金某某、沈某某、顾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共同至工商银行南京西路支行对沈培方遗下的保险箱内物品进行清点并制作笔录,双方当事人确认。

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认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顾某某于2018年1月9日在所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通过证明书的形式自愿放弃沈培方的房产、保险箱、银行存款等全部遗产的继承权利,并在证明书上签字、捺印,且在声明时神志清楚。同年1月22日顾某某向一审法院表示:该份证明书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愿。希望金某某、沈某某在清明节前给被继承人沈培方买墓并择期下葬。2018年1月23日庭审时,顾某某表示:放弃被继承人沈培方所有遗产的继承权,包含保险箱里面的字画。以上放弃对被继承人沈培方全部遗产继承权的表示均属顾某某的真实意思,于法不悖,具有法律效力。顾某某希望金某某、沈某某给被继承人购买墓地并择期下葬并非放弃继承权的前提条件,且部分遗产(新闸路房屋)已履行完毕,现顾某某以金某某、沈某某未给被继承人购买墓地为由对放弃继承权表示反悔,一审法院难以支持。故属于被继承人沈培方的全部遗产均应由金某某、沈某某继承。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顾某某于2018年1月9日通过写证明书的形式明确表示自愿放弃沈培方的房产、保险箱、银行存款等全部遗产的继承权利,并在证明书上签字、捺印,声明时其神志清楚。继承开始后,为确认该份证明书效力,一审法院赴其居住地对其面询,其本人再次表示:该份证明书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愿。之后庭审中,上诉人顾某某通过其特别授权代理人表示:放弃被继承人沈培方所有遗产的继承权,包含保险箱里面的字画。上述事实,足见上诉人顾某某在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承诺时全然知晓其子沈培方去世后遗下除房产(新闸路房屋)外,还有保险箱内的字画、存款等遗产,且放弃继承权的表示系上诉人顾某某的真实意愿。尽管上诉人顾某某提出希望金某某、沈某某在清明节前给被继承人沈培方买墓并择期下葬,但该份希望并非其放弃继承权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