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11〕95号】
关于重新公布《山东省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1〕95号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现将《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收费标准执行期限为:2011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鲁价费发〔2009〕68号附件2《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律师服务 收费标准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
附件: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本表有山东刑事辩护律师网提供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审判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费 办理本标准第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事项,可以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半计算。本文由山东刑事律师网提供 七、执行期限 本标准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期满后,由省物价局、司法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