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之上作虚假陈述连亲妈也不认了,法官怒了!
(王志忠律师:15954113266)
近日,历城区法院依法对两案件当事人王兰(化名)及其代理人丈夫甘泉(化名)为达到一己私利打赢官司,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且这个假话说的让人瞠目结舌,连亲妈都不认了,分别予以罚款15000元!
案情
2020年6月份,王兰起诉济南某市场管理公司、第三人甘某德,要求确认济南某市场管理公司所做的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无效。王兰诉称,其与第三人甘某德注册成立济南某市场管理公司,作为该公司股东,其占公司96.15%的股份。2015年1月28日,在其不知情、未到场、未签名的情况下,公司假借其签名制作了虚假的股东会决议,修改了公司章程,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2万元增资至5000万元,使王某某的出资数额由49.998万元变为4807.5万元。
经法院庭审中查明,王兰、甘某德原系济南某市场管理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96.15%、3.85%。2015年2月1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由52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2017年4月5日,王某某、甘某德将股份全部转让给案外人王红(化名),2017年4月18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红,该公司亦变更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庭审中王兰陈述,对股份转让不知道,也不是其本人办理,王红以1元的价格把其认缴的股份购买了。
焦点
1元价格购买认缴5000万元股份,不由让人生疑,交易双方到底什么关系。在主审法官周慧询问原告王兰与王红之间关系时,王兰和其丈夫甘泉均陈述不认识。因王兰称在洛杉矶,法院又通过网络视频方式核实其与王红的关系,王兰在视频中仍坚持不认识王红,不知道王红是谁。
查证
王兰与王红没有关系,但却存在如此重大的股份交易过程,不合常理。周慧通过进一步审查发现,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王红,其身份证号代表户籍地址的前几位显示的区县竟与王兰的身份证号显示的户籍区县地址一致,不尽对王兰和甘泉陈述打了问号。为弄明白双方到底什么关系,周慧团队工作人员远赴上述身份证号显示的山东省招远市,到该市公安局派出所调取相关信息,结果显示王兰曾改名,王红与王兰系母女关系!如此身份关系,作为子女的王兰、作为女婿的甘泉竟在庭审中公然不认。
结论
调取证据后,法院再次组织庭审,法官出示证据前询问甘泉,甘泉依然陈述不认识王红;出示证据后甘泉才承认王红与王兰系母女关系,王兰系根据其要求作出不认识王红的陈述。甘泉改口容易,但在法庭上做虚假陈述的行为,难逃法律的严惩。法院认为,王兰、甘泉在案件审理中进行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遂作出上述处罚。
主审法官
历城区人民法院东郊法庭
庭长 周慧
法官提醒:
虚假陈述是案件当事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陈述虚假案件事实,或者故意虚假否认、虚假自认,严重影响民事诉讼的行为。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虚假陈述是对法律原则的冲击和践踏,对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危害极大。现行司法环境,人民法院对虚假陈述“零”容忍,法官也要有更多技巧来查明、防范虚假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