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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发的强制执行通知后没钱还会有什么后果?

1970-01-01

收到法院发的强制执行通知后没钱还会有什么后果?

(王志忠律师:15954113266)

下面我就这个问题,详细的分析和阐述下,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澄清本人不是律师,更不是法院工作者。

1、当判决书送到被告手里15天内为执行期,超过15天没有判决书没有执行,案子直接到了法院的执行局,执行局接到这个案子,大部分做二个准备,第一暗中调查被告所有的资产情况,资金情况,往来情况,收入情况,应该在短时间内,就把被告的情况摸透,在做下一步打算,第二是通知被告过来协商处理,有钱的给钱,没钱的,需要写还款计划,写不了的,需要承诺何年何月处理此事,执行局要求的是尽快结案。

2、如果判决书得不到解决问题,执行局也无法去执行其他可执行的资产和资金情况,原告可以在二年内有一次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包括拘留,但是拘留法律有明确的说明,被告有执行能力且不执行判决书的判决,法院有强制执行行政拘留15天的权利,但是只有一次或者每年一次的权利,大部分都是一次执行权利。

3、当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的时候,被告没有资金执行,法院只能把被告上失信人黑名单,限三高,银行卡只能进钱不能出钱,微信也是只能进钱不能出钱,出钱只能是法院司法划拨有这个权利,你名下的财产和其他不动产,法院会进行冻结,包括名下唯一不动产也可以强制执行,但是执行前提,必须解决被告5年的居住问题,如果被告已婚人士,名下的不动产只能执行50%,另一部分属于妻子拥有,因为你债权如果是家庭所用,妻子的财产也要执行,如果你的债权属于个人生意,妻子没有连带责任,法律是保护妻子的资产的。

总结下,在中国目前的司法体制,欠债人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有偿还欠款义务,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原告名下的资产可以来说,就不要枉费心机去规避和逃避,尽快处理完债权债务问题,其他的自己还可以购买,但是一旦法院上了失信人黑名单和限三高等问题出现,可以来说就会出现举步艰难的地步,发展和东山再起确实很难,写道这里,我觉得我们之所以很多出现大量债权债务问题,其实不懂财务知识和财商知识最为明显,不懂得风控措施,不懂得现金流管理,才导致出现债权债务,因此希望看到文章的老铁多学习财务知识和财商、财道知识,防止自己以后还会出现这种债权债务问题。